CE认证,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使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CE认证标识
CE认证发证机构
(a)企业自主签发的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符合性声明书》,此证书属于自声明书,不应由贝斯通检测贝斯通检测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证机构)签发,因此,可以用欧盟格式的企业《符合性声明书》代替。
(b)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符合性证书》,此为贝斯通检测贝斯通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如德普华检测)颁发的符合性声明,必须附有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TCF,同时,企业也要签署《符合性声明书》。
(c)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欧盟标准符合性证明书》,此为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简写为NB)颁发的证书,按照欧盟法规,只有NB才有资格颁发EC Type的CE声明。
CE认证模式
一般地说,CE认证模式可分为以下9种基本模式:Module A: internal production control
模式A: 内部生产控制(自声明)Module Aa: intervention of a Notified Body
模式Aa: 内部生产控制,加第3方检测 Module B: EC type-examination
模式B: EC 型式试验 通讯产品CE认证Module C: conformity to type
模式C: 符合型式Module D: production quality assurance
模式D: 生产质量保证Module E: product quality assurance
模式E: 产品质量保证Module F: product verification
模式F:产品验证Module G: unit verification
模式G: 单元验证Module H: full quality assurance
模式H: 质量保证 基于以上几种基本模式的不同组合,又可能衍生出其它若干种不同的模式。一般地说,并非任何一种模式均可适用于所有的产品。换言之,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随意选取以上任何一种模式来对其产品进行CE认证。
自声明模式或必须通过贝斯通检测贝斯通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风险水平(Risk Level)较低(Minimal Risk)欧盟的产品指令允许某些类别中风险水平(Risk Level)较低(Minimal Risk)的产品之制造商选择以模式 A: “内部生产控制(自声明)”的方式进行CE认证。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必须通过贝斯通检测贝斯通检测第三方认证机构NB(Notified Body)介入。对于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其制造商必须选择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或者模式A外加其它模式来达到CE认证。也就是说,必须通过贝斯通检测贝斯通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介入。具体联系贝斯通检测刘经理:17688960236;1768890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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