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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交通部1183标准办理费用

今年5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修订后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新标准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看到这个消息后,许多网友认为,9月份将按新标准收费。

7月15日,交通运输部推文明确:2020年,按新版车型分类标准收取通行费!但近期发现,仍有部分网友认为从9月1日起将按新标准收费。包括不少权威媒体,也报道是从9月1日开始。

7月份的时候,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规定,做好收费公路车型分类调整工作,会同发展改革(价格)、财政部门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在报省级政府批准后,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也就是说,按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收取通行费,是明年1月开始执行!

今年6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新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工作,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通知》要求

■重新核定车型分类。各地要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规定,做好收费公路车型分类调整工作,会同发展改革(价格)、财政部门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在报省级政府批准后,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加快ETC车载装置安装。对车型分类发生变化的既有ETC用户,要通过定向通知、预约安装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服务,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

2019年底前,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可按照新分类标准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启用非现金支付功能,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继续按照现有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2020年1月1日起,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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