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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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能效标识制度建设的,家用电冰箱和房间空调器能效标识制度已于2005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及相关要求,自2005年3月1日起,凡中国生产、销售、进口的家用空调和冰箱必须贴上“中国能效标识”标签,没有标识的产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后期实践证明,能效标识制度能促进产品能效的提高和节能技术的进步,推动用能产品市场向市场的转换,在规范用能产品市场、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基于严峻的能源形势和显著的实施成效,能效标识制度的深入推广势在必行。2006年9月18日,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也纳入能效标识产品目录之中。
从2008年3月1日起,家用洗衣机和小型中央空调不贴能效标识将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和认监委制定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二批)》、《电动洗衣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2006年第65号公告),自2008年3月1日起对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这两个产品开始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
a.家用电冰箱 500L及以下的电机驱动压缩式电冰箱 GB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2005年3月1日
房间空气调节器 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空气调节器,不适用于移动式、变频式、多联式空调机组 GB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2005年3月1日
第二批:电动洗衣机(额定洗涤容量为1.0至13KG的家用电动洗衣机。不适用于没有脱水功能的单桶洗衣机和搅拌式洗衣机)和单元式空调机(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不适用于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和变频空调机)。
第三批: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简称电动机)、冷水机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简称燃气热水器)。
第四批: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储水式电热水器、家用电磁灶、计算机显示器、复印机共六类产品。
第五批:自动电饭锅、交流电风扇、交流接触器和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共4类产品。
第六批:电力变压器、通风机。
第七批:平板电视、微波炉。
北京时间2010年11月30日消息,发改委、质检总局和认监委联合发布公告显示,强制性标准GB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和GB 《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从201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八批:进口打印机、传真机和数字电视接收器共三类
能效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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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1
产品节电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节电,能耗低;
●等级2
产品比较节电;
●等级3
产品能源效率为中国市场的平均水平;
●等级4
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等级5:
产品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1]
空调能效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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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比3.40以上:能效等级1级。
能效比3.20~3.39:能效等级2级。
能效比3.00~3.19:能效等级3级。
能效比2.80~2.99:能效等级4级。
能效比2.50~2.79:能效等级5级。
定频空调新能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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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效标准 | 类型 | 额定制冷量(CC)W | 1级 | 2级 | 3级 |
分体式 | CC≤4500 | 3.6 | 3.4 | 3.2 | |
4500<CC≤7100 | 3.5 | 3.3 | 3.1 | ||
7100<CC≤14000 | 3.0 | ||||
整体式 | 3.3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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