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检测
检测样品是委托方自行送检,实验室只对来样进行检测,因此检测结论反应的是送检样品的质量属性,检测报告仅对送检样品有效。
2、监督抽查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对相关产品随机进行的抽查。监督抽查不是全项目检验,因此检验报告仅对产品所检项目是否符合标准进行判定,检验报告所反映的是当时产品质量状况。
由于产品质量可能随着环境、时间等条件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理论上检测报告的结论只能反应检。具体详情欢迎致电贝斯通检测刘沁
二、检验报告会有哪些日期?
一般检测报告上会标注实验室收到样品的时间、出具报告的时间
三、法律有规定吗?
目前我国及国际上也都没有规定检测报告有效期。
四、既然仅对来样负责,做检测有意义吗?
有价值。虽然仅对来样负责,如果送样具有代表性,能反应同型号同批次的产品质量情况,有助于企业控制产品质量风险。
具体详情欢迎致电贝斯通检测刘沁
五、既然没有有效期,客户要求定期更新报告合理吗?
现实中确实有定期送样检测同类产品的要求。如前所属,产品检测报告仅反应送样检测时的质量特性,不能完全代表其它同类型产品的质量状况。另一方面,产品质量跟材料供应商、加工工艺、生产环境、工人等每个环节和条件都有关联,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发生变化,都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定期更新检测报告有助于排除影响因素可能导致的产品质量变化带来的风险。因此,这样的要求是有一定道理的。具体详情欢迎致电贝斯通检测刘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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