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猫电动平衡车入驻抽检检测报告要求
第一条【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
第二条【检验项目】
1 适用于电动独轮平衡车、电动两轮平衡车等电动平衡车。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测方法 |
---|---|---|---|
1 |
续行里程 |
续行里程应不低于制造商要求。 |
骑行者以最高车速在试验路面上骑行,直至低电量报警或无法加速为止,测试三次,记录平均里程。 |
2 |
整车质量(重量) |
类型:整车质量 轻型:≤30kg 重型:≤60kg |
将整车(含蓄电池)放在磅秤上称其质量。 |
3 |
最高车速 |
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 |
在试验路面上,设置100m的测试区间,两端有足够的辅助行驶区,保证电动平衡车在此区间骑行者均以能达到的最高速度行驶,记录通过测试区间的时间,计算实际速度,测试三次,记录平均速度。 |
4 |
爬坡能力 |
应无断电、失速、自动停止等异常现象。 |
骑行者从静止状态启动进行爬坡动作,斜坡坡度为15°,行驶距离不小于5m。 |
5 |
驻坡能力 |
静止时间应达5min,应无断电、失速等异常现象。 |
骑行者加速平衡车后制动在15°的斜坡上。 |
6 |
跳台能力 |
应无断电等异常现象。 |
设置一个高度为10cm平台,骑行者从静止状态起步跳下。 |
7 |
越沟能力 |
应能越过沟槽,应无断电、失速等异常现象。 |
设置一个宽度和深度均为电动平衡车车轮直径1/4的V型测试沟,将电动平衡车正对测试沟,以距离沟槽边缘1m为起跑距离,骑行者以不大于10km/h的速度驱动车辆向前行驶。 |
8 |
制动性能 |
干态制动距离应小于4m,湿态制动距离应小于8m。 |
骑行者以接近最高车速骑行,到达标志线时,制动车辆,并保持这种状态直到电动平衡车停止。重复试验三次,取三次数据的平均值。 |
9 |
过速保护性能 |
应无断电,车体应适当增加后仰的力度,使车体自动限速在最高车速以内,并且给出信号提示。 |
骑行者以最高车速骑行。 |
10 |
急加速保护性能 |
应无断电,车体应适当增加后仰的力度,使车体自动限速在最高车速以内,并且给出信号提示。 |
将电动平衡车由静止开始加速,在5s内加速到最高车速。 |
11 |
涉水性能 |
应能正常行驶,发光发声等信号功能正常。 |
在水深为电动平衡车车轮直径1/4深度的环境中,骑行者以不大于10km/h的速度行驶100m。 |
12 |
过充电保护 |
电池管理系统应起作用,电动平衡车应无外壳破裂、着火、爆炸等现象。 |
满电的电动平衡车以充电器输出电流或制造商允许的最大充电电流进行充电,充电至电池管理系统起作用,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时停止试验: a) 充电限制电压的1.2倍; b) 温度返回至室温或达到稳定状态。 |
13 |
过放电保护 |
电池管理系统应起作用,电动平衡车应无外壳破裂、着火、爆炸等现象。 |
满电的电动平衡车以制造商规定的最大放电电流进行放电,直至电池管理系统起作用,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时停止试验: a) 总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25%; b) 温度返回至室温或稳定状态。 |
14 |
短路保护 |
电池管理系统应起作用,电动平衡车应无外壳破裂、着火、爆炸等现象。 |
满电的电动平衡车用电阻小于20mΩ的电阻丝短接正负极,短路时间为10min。 |
15 |
挤压 |
电芯不起火,不爆炸。 |
将满电的电动平衡车中的单体电芯拆出进行挤压试验,具体测试方法参照GB31241-2014第7.6章。 |
16 |
重物冲击 |
电芯不起火,不爆炸。 |
将满电的电动平衡车中的单体电芯拆出进行重物冲击试验,具体测试方法参照GB31241-2014第7.7章。 |
17 |
热滥用 |
电芯不起火,不爆炸。 |
将满电的电动平衡车中的单体电芯拆出进行热滥用试验,具体测试方法参照GB31241-2014第7.8章。 |
18 |
高温外部短路 |
电芯不起火,不爆炸。 |
将满电的电动平衡车中的单体电芯拆出进行高温外部短路试验,具体测试方法参照GB31241-2014第6.2章。 |
19 |
绝缘电阻 |
绝缘电阻值应大于20MΩ。涉水试验后,绝缘电阻应大于2MΩ。 |
满电的电动平衡车,按照GB24155-2009中5.2规定的试验方法,测试电源电路、控制电路与外露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 |
20 |
耐电压 |
应不被击穿。 |
满电的电动平衡车,按照GB24155-2009中5.3规定的试验方法,使用50Hz-60Hz的交流电压连续测试电路与外露部件1min,测试电压值见下附表1。 |
21 |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
电源任一极和连接金属箔的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泄漏电流≤0.25 mA,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金属部件间(非金属部件用金属箔覆盖)应能经受50Hz,3000V的电压,历时1min,不应出现击穿。 |
本测试采用与电动平衡车配套的充电器进行测试,充电器按照GB 4706.1-2005第13章进行试验。 |
22 |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
加强绝缘的电气间隙不小于3.0mm,加强绝缘的爬电距离不小于5.0mm。 |
充电器按照GB 4706.1-2005第29章进行试验。 |
23 |
输入功率和电流 |
输出电压,正常工作温度下,充电器输入功率对额定输入功率的偏差不应超过20%,在额定电压下, 充电器输入电流对额定输入电流的偏差不应超过20%。 |
本测试采用与电动平衡车配套的充电器进行测试,充电器按照GB 4706.1-2005第10章进行试验。 |
24 |
振动 |
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
满电的电动平衡车,将平衡车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按照附表2的参数进行正弦振动测试。每个方向进行12个循环,每个方向循环时间共计3h的振动。 |
25 |
冲击 |
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
满电的电动平衡车按附表3参数进行冲击试验,在6个互相垂直的方向上进行冲击。 |
26 |
脚踏板静负荷 |
应不起火、不爆炸、外壳不应出现明显变形,车体不能出现机械性断裂或者肉眼可见的开裂。 |
满电的电动平衡车在脚踏板处施加三倍于标称额定载重的力,保持10min。 |
27 |
跌落 |
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
满电的电动平衡车按轻型电动平衡车1m的跌落高度,重型电动平衡车0.5m的跌落高度,自由落体跌落于混凝土地面上,共跌落三次,跌落方向为平衡车使用过程中最有可能的三个跌落方向。 |
28 |
过载 |
电机线圈温度应满足附表4规定。如使用棉纸及纱布进行试验,试验后棉纸及纱布应不产生灼烧或点燃迹象。 |
逐步增大电机负载,直到过载保护起作用、电机线圈断路或温度达到堵转时的稳定状态,监测电机线圈温度。如果电机线圈温度无法直接测量,应将电机拆出放置于棉纸上方并在电机表面覆盖一层质量应满足(26~28)m2/kg的纱布,进行过载试验。 |
29 |
堵转 |
电机线圈温度应满足附表5规定。如使用棉纸及纱布进行试验,试验后棉纸及纱布应不产生灼烧或点燃迹象。 |
增大电机负载直到达到电机的标称功率,将电机锁定7小时或达到稳定状态,监测电机线圈温度。 如果电机线圈温度无法直接测量,应将电机拆出放置于棉纸上方并在电机表面覆盖一层5.5.5条款中相同规格的纱布,纱布质量应满足(26~28)m2/kg,进行堵转试验。 |
30 |
盐水浸泡 |
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
将满电的电动平衡车浸入3.5%NaCl溶液(质量分数,模拟常温下的海水成分)中,浸水高度为平衡车脚踏板处高度,浸水时间为30min。 |
31 |
热循环 |
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
将满电的电动平衡车放置在温度为25℃±5℃的环境中进行如下步骤: a) 将样品放入温度为60℃±2℃的试验箱中保持6h; b) 后将试验箱温度降为-20℃±2℃,并保持6h;温度转换时间不大于15min; c) 再次将试验箱温度升为60℃±2℃,温度转换时间不大于15min; d) 重复步骤a)-c),共循环5次。 |
32 |
阻燃 |
应不低于V-1等级。 |
电动平衡车外壳及PCB板应使用防火防护材料,按照GB/T5169.16-2008进行试验。 |
33 |
标识耐久性 |
标识应清晰易读,标识牌应不易揭下并且应不卷曲。 |
粘贴于样品表面的标签应清晰易读并持久耐用,用沾水的布擦拭标识15s,再用沾汽油的布擦拭15s。 用于此试验的汽油是脂肪族溶剂乙烷,其按溶剂的最大芳烃含量为0.1%,贝壳松脂丁醇值为29,始沸点约为65℃,干点约为69℃,密度约为0.66kg/L。 |
附表4 电机线圈温度
耐热等级 |
Class A(105) |
Class B(130) |
Class F(155) |
Class H(180) |
最大温度 |
140℃ |
165℃ |
190℃ |
215℃ |
附表5 电机线圈温度
耐热等级 |
Class A(105) |
Class B(130) |
Class F(155) |
Class H(180) |
内部和外部阻抗保护 |
150℃ |
175℃ |
200℃ |
225℃ |
1小时内最大 |
200℃ |
225℃ |
250℃ |
275℃ |
1小时后最大 |
175℃ |
200℃ |
225℃ |
250℃ |
第2小时和第7小时的算术平均值 |
150℃ |
175℃ |
200℃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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