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充电打破了电能传输只能依靠导线直接接触式传输的方式,属于非接触式传输,能够避免接触式电能传输可能带来的接触火花、滑动磨损、爆炸电击等问题。无线电能传输方式主要分三种:电磁感应式、电磁谐振式和电磁辐射式。电磁感应式是目前常用的无线电能传输方式,其技术已经量产,在生产成本上低于其他技术,并且通过安全与商场验证。目前,有三大主流联盟致力于无线充电技术的开发及标准制定,这三大联盟是Alliance for Wireless Power(A4WP),Power Matters Alliance(PAM)及Wireless Power Consortium(WPC)。Qi标准为WPC推出的“无线充电”标准,采用了目前主流的电磁感应式充电技术。Qi标准主要针对便携式电子产品如照相机、视频和音乐播放器、玩具、个人护理及手机等。
FCC全称是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中文为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于1934年根据Communications Act建立,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
关于FCC认证,根据操作配置,无线电力传输设备可能需要符合的法规部分为FCC PART 15, FCC PART18或两者兼而有之。具体要求如下:
1.当设备按FCC PART
15进行认证时,设备不能在90-110kHz之间传输,因为它被限制于FCC PART 15C中的§15.205;
2.当设备按FCC
PART 18进行认证时,因PART18的规则允许设备在工科医频段操作并产生和使用RF能量进行局部的工作应用。但是对于消费类设备它必须使用于超近距离,并且这个RF能量不能用于通信的目的,即只充电模式;
3.当设备工作的优先级是对设备充电和传输例如扩展系统数据、图像或音乐等任何其它数据时,对于这样的设计,设备进行认证时PART15和18的要求都必需予以满足。
无线充电产品可能有两种不同的工作模式:充电模式和通讯模式。这样的话,可能充电模式用FCC Part18,通讯模式用FCC Part 15,但前提是充电和通讯两个模式相互独立。如果充电模式符合Part 15所有的相关条款,则FCC允许充电模式用Part 15来代替Part 18。
无线充电器FCC认证怎么办理?
无线充电器FCC认证办理流程如下:
1、与我司联系,客户提交申请表(我司提供空白申请表);
2、客户与我公司签订委托检测合同;
3、送样检测,并准备电气原理图、外部/内部照片、振荡器电路框图、用户手册铭牌标识、工作原理说明等(根据产品而异);
4、检测合格后,如果是FCCVOC认证,我司直接出具合格证书和报告,如果是FCCDOC或ID认证,我司会将申请资料递交给FCC授权的出证机构;
一般来说时间在一两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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