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电子烟的发明者和主要生产地,全球 90%以上的电子烟来自中国深圳等地,但我国对其监管尚属空白。在我国,电子烟既不属于药品,也非保健品、医疗器械,更不是烟草,因而大多数电子烟处于“三无”状态,即无产品标准、也无质量监管、安全评价。
目前正式的电子烟产品GB标准还在审查中:
主要技术内容:
1、《电子烟 第1部分:烟液》:烟液中烟碱限量要求及评估方案;电子烟添加剂技术要求及评估方案;污染物评估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
2、《电子烟 第2部分:器具》:接触材料(口腔、烟液)技术指标及风险评估方案,包括电子烟具材料分析研究、迁移物分析研究等;电子烟器具相应指标要求及评估方案,包括机械结构要求、电气安全要求、环境适应要求、操作安全要求及评估方案等。
3、《电子烟 第3部分:释放物》:包括电子烟抽吸行为研究及电子烟产品稳定性表征。
4、《电子烟 第4部分:包装标识》:电子烟烟液和烟具的包装、标识研究方案。
5、《电子烟 第5部分:贮藏及运输》:电子烟烟液和烟具在贮藏和运输过程中的技术要求研究。
那么我的电子烟如果没有产品标准怎么上市销售呢?
这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果没GB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制定企业标准,作为指导生产的依据。登记的执行标准可以是产品的GB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已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
具体方案:
企业在电子烟的GB标准正式执行前可以根据企业自己产品特点编制企业标准文本,并进行备案即可满足GB销售要求。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