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 列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防治目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得含有铅、HG、镉、六价铬、聚合溴化联苯和聚合溴化联苯及其他有害物质。
经过这几年得管控和 供应商的各自完善,各材料对rohs的测试已经越来越重视和对采购得产品要求也进一步的提高。
以下是RoHS2.0中对10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
镉:小于100ppm
铅:小于1000ppm(钢合金中小于2500ppm 铝合金中小于4000ppm 铜合金中小于40000ppm )
HG:小于1000ppm
六价铬:小于1000ppm
PBB:小于1000ppm
多溴联笨醚PBD:小于1000ppm
DEHP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小于1000ppm
B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小于1000ppm
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小于1000ppm
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小于1000ppm
RoHS2.0测试10项内容 包括:铅Pb,镉Cd,Hg,六价铬Cr6 ,多溴二苯PBDE,PBB,DEHP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 、B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