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对8种潜在的SVHC候选物质展开公众咨询,公众咨询将于2021年4月23日结束,在此期间各利益相关方均可向ECHA提交评议意见。ECHA将会对公众提交的反馈意见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物质将作为第25批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建议企业可以根据物质的特定用途,提前排查其在自身产品中的使用和存在情况,确保在正式清单公布时可以满足法规要求。
本次咨询清单物质见下表:
如果投放欧盟市场的“物品”类产品中含有浓度>0.1%的任意一种SVHC候选物质,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REACH法规规定的告知、通报等义务:在收到消费者咨询时,需在45天之内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含量>0.1%且该物质进入欧盟的总量>1吨/年时,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先向ECHA进行通报,产品方可在欧盟市场销售。“物质或混合物”类产品(如涂料、油墨等)若含有SVHC候选物质,则生产厂商应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SDS)。且2021年1月5日起,根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的要求,物品供应商必须在ECHA的SCIP数据库通报物品中SVHC物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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