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奶嘴属于食品接触类儿童产品,因此属于美国CPSC严格管控的产品类别。婴儿奶嘴想要在美国销售必须要符合美国消费者法案的要求,同时获得CPC认证证书方可销售。其中婴儿奶嘴对应的法规标准为16 CFR Part 1511,此法案对于奶嘴的突出部分及材质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其中,突出测试。通过将奶嘴的轴线水平固定来固定奶嘴。对于带铰链手柄或环的奶嘴,铰链轴的方向应为水平。在护罩或护罩的任何突起上应施加一个平面,并沿奶嘴轴线方向逐渐施加但不超过2.0磅(8.9牛顿)的力。平面的法线应保持平行于乳头的轴线。在将平面施加到其上时,应允许任何突起绕其铰链弯曲或旋转。测量从平面到乳头底部防护罩或护罩的距离。
除此之外,婴儿奶嘴还需要符合如下法规要求:
1、表面涂层极限:不得用铅超过90 ppm(0.009%)。
2、铅含量限制:任何可触及的零部件中,总铅含量不得超过100 ppm(0.01%)。
3、邻苯二甲酸盐含量限值:中的以下八种指定邻苯二甲酸盐中的含量不得超过0.1%: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或邻苯二甲酸苄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正戊酯(DPENP),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DHEXP)和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
4、产品和外包装的标签要求:必须在产品和包装上标有特定的标签信息,包括跟踪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