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危险物品与危险物品撰写MSDS/SDS的重要性
现阶段中国非危化品不用定编MSDS/SDS,可是许多 原材料在历经很多年的应用后才被发觉其潜在性的危害,而这种危害很有可能是不可避免的毒副作用。此外海外规定基本上全部的化工品都必须MSDS/SDS,因而提议公司非危化品也做MSDS/SDS,便于于未来导致多余的危害。
定编的MSDS/SDS务必合乎买方所属和地域的相关危化品的相关法律法规。殊不知不一样的,乃至同一个不一样的州(比如:英国)都是有自身对MSDS/SDS的不一样规定。
二、撰写MSDS/SDS需明确商品的类型(4类别)
1、化工品(化学物质/纯净物)----仅有一种双组分的商品;
2、化工品(化合物)----二种或二种之上双组分的商品;
3、充电电池产品----普遍日常生活应用充电电池或含有充电电池的商品;
4、产品类-----在销售市场上用以商品流通且供顾客选购的商品。
三、出示商品的基本资料
出示商品的基本信息,标出化工品的名字。如果是化学物质,应出示化学名或通用性名、英国有机化学刊物登记号(CAS号)以及他标志符。假如某类化学物质按GHS归类标准分类为危化品,则应列明包含对该化学物质的危险因素归类造成危害的残渣和增稠剂以内的全部风险成分的化学名或通用性名、及其浓度值或浓度值范畴。
1、若商品非纯化学物质,其物理化学数据信息、毒理数据信息及生物学数据信息均需根据试验才可得到;
2、若商品的归类結果需根据有关额外实验开展,则要先开展实验,得到有关数据信息后才可以再次进行汇报;
3、MSDS/SDS撰写时要出示商品中全部构成成份(百分之成分),并保证 信息内容的真实有效与精确性;
4、MSDS/SDS有关政策法规中仍未对产品产品有明确规定,但愈来愈多的顾客规定服务提供商类目的MSDS/SDS,出示商品信息时,产品类需出示商品构成及各零部件的构成。
四、出示公司的基本资料
1、应标出经销商的名字、详细地址、联系、应急、发传真和电子邮箱详细地址;
2、代理商可出示授权委托企业或生产制造企业或供应商信息;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