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PFAS?
PFAS的英文全称是per/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即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是一系列的合成有机氟化物总称,由于特殊的理化性质而被经常用于制造具有防污、防水、防油脂等要求的日用品。
近年来,很少有物质像全氟烷基物质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一样受到如此多的关注。该名称涵盖了一系列耐用的合成碳氟化合物,这些碳氟化合物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一些估计包括PFAS家族中超过12,000种不同的物质。
由于它们紧密的化学键,这些物质随着时间的推移难以分解,这导致它们被昵称为“永远的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可以抵抗环境中的降解并在体内积聚——研究表明,接触某些PFAS可能会对人类健康产生不利影响。这些化学物质可能与健康状况有关,例如:
1.甲状腺疾病风险增加
2.血液胆固醇水平升高
3.疫苗反应降低
4.女性生育能力下降
5.高血压和先兆子痫的风险增加
6.降低婴儿出生体重
由于它们的持久性和累积性,这些物质越来越受到各种全球法规的约束,包括美国和欧盟的众多国家和州级要求。
虽然最初许多与PFAS相关的法规都针对特定物质(例如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烷酸[PFOA]),但越来越多的法规针对新的报告义务和最终限制指向整个家族。随着更多此类法规的出台,以及针对消费品中PFAS的多起集体诉讼,制造商必须了解面临的风险以及如何减轻市场准入损失、公众认知问题、对客户的风险以及其他业务影响,包括制造业务和保险责任。
含有PFAS的产品:
PFAS物质提供了许多理想的材料特性,它们广泛用于需要耐水、耐油和耐热的应用中。不粘和防污表面也经常使用PFAS化学品。它们的应用似乎无穷无尽,因此,它们广泛存在于各种产品中。
PFAS存在于以下产品中:
1.快餐包装和包装纸
2.农药
3.牙线
4.化妆品
5.防水衣服
6.家具
7.不粘锅
8.消防泡沫
美国法规TSCA:
2021年6月,美国EPA提出了《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第8(a)(7)条,该条要求制造商报告其自2011年以来PFAS的使用情况,特别是关于PFAS的使用、数量、处置、暴露和危害。这一要求也适用于进口材料。
虽然报告义务仍是一项提案,但最终的规则预计将在2022年底之前完成。EPA已确定至少1,364种PFAS化学物质和混合物可能需要根据最终规则进行报告。
其他美国法规:
2022年8月,EPA提议根据《综合环境响应、补偿和责任法案》(CERCLA)(也称为“超级基金”)将两种类型的PFAS指定为“有害物质”。EPA宣布计划将PFOA和PFOS指定为“有害”,这将施加新的报告义务。这也将赋予EPA权力,迫使责任方调查和清理污染或支付修复受污染场地的费用。
这可能会增加在其运营或产品中使用PFAS的公司的法律责任,包括那些自行或在物品中进口这些物质的公司(在提案中特别提到)。预计未来将列出其他PFAS化学品,包括六氟环氧丙烷二聚酸(HFPO-DA,也称为“GenX”)和全氟丁磺酸(PFBS)。
美国州级立法
30多个州制定了现行或拟议的PFAS物质法规,其中包括一些与拟议的TSCA报告要求相似的法规。
这些州法规和活动的示例包括:
加利福尼亚:AB 2247要求制造商每年向公共数据库提交有关过去日历年内在加利福尼亚销售或进口到加利福尼亚的含PFAS产品或组件的详细信息。立法机关最近的谈判将合规截止日期推迟到2026年7月。该法案现在等待州长签署。单独但不足为奇的是,加州65号提案还已经包括了几种PFAS化学品。
缅因州:截至2023年1月,标题38§1614要求制造商报告含有有意添加PFAS物质的产品。它还禁止销售含有PFAS的特定产品。
新罕布什尔州:HB 1589禁止销售有意添加的PFAS以提供特定特性、外观或质量或执行特定功能。这还包括PFAS的任何降解副产品。该法案还要求在含有PFAS的产品上贴上警告标签。
科罗拉多州:HB22-1345于2022年6月签署成为法律,制定了一项监管计划,从产品制造商那里收集有关其产品中使用PFAS化学品的信息。它还逐步停止销售或分销有意添加的PFAS化学品。
威斯康星州:司法部长正在对涉嫌造成PFAS污染的公司提起诉讼。
欧盟reach法规:
附件XVII限制清单的一部分,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将从2023年2月起限制PFCA。已提议对全氟己烷磺酸(PFHxS)和全氟己酸(PFHxA)进行限制。此外,已提议限制用于消防泡沫的所有PFAS。
两组PFAS已经在REACH SVHC清单上——GenX和PFBS。五个国家也在准备一份限制提案,预计将于2023年1月发布,该提案将涵盖广泛的PFAS用途。
此外,五个国家正在准备一项限制提案,以涵盖广泛的PFAS用途,预计将于2023年1月发布。
其他欧盟法规
《斯德哥尔摩公约》自2009年起将PFOS纳入其中,目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的限制。正在考虑将PFHxS和PFCA纳入《斯德哥尔摩公约》。此外,自2020年以来,PFOA已被POPs法规禁止。
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法规已经涵盖了多种PFAS,包括PFOA、全氟辛酸铵(APFO)、全氟壬酸(PFNA)和全氟癸酸(PFDA)。全氟庚酸(PFHpA)正在评估中。
饮用水指令包括所有PFAS的限值为0.5μg/l。
测试服务:
·PFAS全氟/多氟烷基物质测:测试方法:CEN/TS 15968:2010
·PFOA+PFOS含量测试:测试方法:US EPA 3550C及CEN/TS 15968:2010/GB31604.35
·PFOA+PFOS溶出量测试:依照欧盟(EU)及德国标准(LFGB)之食品接触材料法规(FCM)测试,可选择模拟液及温度条件,测试方法:EN 1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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