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4个环节:接受报验、抽样、检验和签发证书。在进口方面,进口商品经检验后,分别签发“检验情况通知单”或“检验证书”,供对外结算或索赔用。
1、进口产品执行标准栏必须填写生产国标准。
2、进口产品必须要有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和出口国贝斯通检测贝斯通检测第三方的检测报告。
3、如进口产品生产国标准还严于我们的国标,则执行出口国标准即可。
4、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商检法第七条规定实施检验。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国际标准,可以制定进出口商品检验方法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进出口商品检验依照或者参照的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检验方法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应当至少在实施之日6个月前公布;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不迟于实施之日公布。
进口产品质检报告办理,欢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提供一站式的服务,欢迎来电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