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
用于过滤进入口鼻的空气的卫生用品
口罩是一种卫生用品,一般指戴在口鼻部位用于过滤进入口鼻的空气,
以达到阻挡有害的气体、气味、飞沫进出佩戴者口鼻的用具,以纱布或纸等制成。
口罩对进入肺部的空气有一定的过滤作用,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时,
在粉尘等污染的环境中作业时,戴口罩具有非常好的作用。
口罩可分为空气过滤式口罩和供气式口罩 。
引用标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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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
GB 15979- -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T 2828. 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查的逐批检查及抽样计划.
GB/T 2829- 2002周 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原材料应无毒、无害、无污染;原材料包装应清洁,清楚标明内含物的名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影响卫生质量的原材料应不裸露;有特殊要求的原材料应标明保存条件和保质期。
对影响产品卫生质量的原材料应有相应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必要时需进行微生物监控和采取相应措施。
禁止使用废弃的卫生用品作原材料或半成品。
生产环境与过程卫生要求
生产区周围环境应整洁,无垃圾,无蚊、蝇等害虫滋生地。
生产区应有足够空间满足生产需要,布局必须符合生产工艺要求,分隔合理,人、物分流,产品流程中无逆向与交叉。原料进入与成品出去应有防污染措施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减少生产环境微生物污染
生产区内应配置有效的防尘、防虫、防鼠设施,地面、墙面、工作台面应平整、光滑、不起尘、便于除尘与清洗消毒,有充足的照明与空气消毒或净化措施,以保证生产环境满足本标准第5项的规定。
配置必需的生产和质检设备,有完整的生产和质检记录,切实保证产品卫生质量
生产过程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产生有害物质的,必须具备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
原材料和成品应分开堆放,待检、合格、不合格原材料和成品应严格分开堆放并设明显标志。仓库内应干燥、清洁、通风,设防虫、防鼠设施与垫仓板,符合产品保存条件。
进入生产区要换工作衣和工作鞋,戴工作帽,直接接触裸装产品的人员需戴口單,清洗和消毒双手或戴手套;生产区前应相应设有更衣室、洗手池、消毒池与缓冲区。
从事卫生用品生产的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留指甲,工作时不得戴手饰,长发应卷在工作帽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尖锐湿统、淋病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患者或病原携带者不得参与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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