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自1月27日起,江苏省药监局立即启动出口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转供国内疫情防控应急使用备案工作。备案程序紧紧围绕出口标准和中国标准的衔接,同步开展标准比对及关键缺项补检和现场检查工作,确保产品既能够以快的速度投入使用、又做到安全可控。
江苏省药监局根据检验、现场检查等情况,明确产品是否具备备案条件。经备案的企业,其生产的出口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可转供国内疫情防控应急使用。省局将主动为省内有条件的企业做好备案服务工作,在标准和检验的交流确认以及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备案条件的要求,努力缓解疫情防控医用防护用品的短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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